为化解商品房库存、扩大住房消费需求,秦皇岛市日前出台《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
一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相关的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全面下调。
二是加大住房公积金和金融机构对购房者的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使用条件进一步放宽。居民家庭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调整为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三是对购买特定优惠房源的购房人实行定额补贴。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200元/平方米优惠,财政给予契税补贴(普通商品住房与非普通商品住房额度不同)。
四是积极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农民进城购房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执行最低标准。农业银行专门为本市农民推出“农民安家贷”业务。将农民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农村户籍人口到城市区购房落户“三权不变”。
五是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自2016年起新启动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
六是积极培育商品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企业调整资产配置,持有住房用于租赁经营,支持专业机构通过租赁或购买社会闲置住房开展租赁经营。
七是强化房地产用地供应和规划管理,从源头控制市场供应增量。
八是强化房地产市场服务与监管,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据了解,该意见的特点有三:
一是政策撬动去库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定额补贴政策,都体现了市政府去库存的决心和力度。
二是通过城镇化去库存。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农民安家贷”业务、“三权不变”等政策,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
三是稳健发展去库存。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强化用地和规划管理、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等,都从全行业全链条的角度提高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确保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效。